服务热线:400-01-56871      0471-3949566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栏目 > 政策列表 > 政策信息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3-21 来源:点击量:63

科技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农〔2022〕2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8〕130号),现组织开展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建设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科技部2018年12月批复建设的首批52个创新型县(市)(附件1)。

  二、验收依据

  1.《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2. 各创新型县(市)报送的建设方案、总结材料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三、验收流程

  1. 报送总结。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撰写创新型县(市)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印章。各创新型县(市)撰写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由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2. 视频答辩。专家根据验收材料内容和视频汇报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每个县(市)视频答辩20分钟,其中PPT工作汇报15分钟、与专家交流5分钟。

  3. 现场复核。根据视频答辩成绩,随机选取部分县(市)进行现场复核。

  4. 结果认定与公布。本次验收实行优胜劣汰。对验收通过的县(市),由科技部予以公布。对建设水平较低的县(市)责令整改,整改一年后再验收,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XX省创新型县(市)建设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一式3份)、《XX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一式3份)报送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rtdc_dfc@126.com。

  2. 所有验收材料数据来源及工作开展情况须为2020年12月31日前(三年建设期内)形成。

  3. 视频答辩和现场复核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联系人:王敬华、杨 如

  电 话:010-58881412

  2.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 萌、朱华平

  电 话:010-68529737、68522769

  邮 箱:crtdc_dfc@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附件:1. 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

  2. XX省创新型县(市)建设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3. XX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科技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1日

  来源:科技部


文章关键词:  

版块介绍:
政策版块展示最新中央及内蒙古地方政策,对热点政策解读,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推荐,政策引导。
本网站为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服务热线:400-01-56871      0471-3949566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甲72号园艺御景6楼

备案号: 蒙ICP备19003911号-3

运营单位:内蒙古恒伟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