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 大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工作的通知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
大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7〕62 号)
各大型银行: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精神,大型银行要在2017 年内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型银行要高度重视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工作,董事会要将其列入 战略规划,定期审议相关事项;要成立专门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领导担任组长,加强
统筹协调,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构建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条线型垂直管理架构,可在董事会设立普惠金
融发展委员会或指定现有专门委员会承担相关工作,可在管理层设立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或
指定现有专门委员会承担相关工作。总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分支机构应科学合理设
置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前台业务部门和专业化经营机构。普惠金融事业部中后台服务职责可由 全行统一的中后台部门承担。
三、明确业务边界。普惠金融事业部应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 攻坚等服务领域。各大型银行要立足现有客户基础、业务特点、服务优势,突出重点,提高
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四、建立专门机制。要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
理、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将内部资源、政策向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倾斜,下沉经营重心, 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的自我激励约束经营机制。
五、统筹有序推进。要科学制定普惠金融事业部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高效率地 推进普惠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可先在部分地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优化普惠金融前、
中、后台业务管理,分阶段推进组织架构完善、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优化和产品服务创 新。
六、按时完成任务。2017年6月底前,各大型银行要形成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具体方案,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 设立,尽快开展工作。
七、确保改革实效。各大型银行要通过普惠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础金融服 务、加大信贷投放,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 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要求。 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可控。
银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经营情况进行监测与考核。各大型银 行要将普惠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具体方案,以及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发展和服务情况及时向银 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报告。
2017 年 5 月 5 日
文章关键词: 商业银行 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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