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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1-28   点击量:613

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疫情防控压力加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全力抓好春节期间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各地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专业作用,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要求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要求各地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毫不松懈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对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要求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对于农村地区,要公布能够提供核酸采样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工作时间和电话等),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接受核酸采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规范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规范院感管理,规范基层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充分发挥基层机构在社区防控中的专业支撑作用,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在疫情应急处置中,要统筹保障好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对于有特殊医疗需求的患者,要协助做好转诊服务。同时要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并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健康宣教。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保障好居民日常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是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各地要保障参与疫情防控的基层医务人员的相关补助待遇,落实相关关心关爱政策。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漏洞要督促限时整改,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监测预警作用,筑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章关键词: 城乡社区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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