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华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佳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以及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律师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律师办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是促进办案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各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勤勉履责、发挥作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要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代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各旗县市区司法局要全面掌握了解所管律师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指导监督,正确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确保办案质量;要健立完善律师接案审查和备案、案件具体研究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案件检查督导和指定专人对律师办理案件跟踪检查等制度,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管控,指导解决办案中的法律问题;乌兰察布市律师协会成立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市扫黑除恶案件,确保每个扫黑除恶案件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真正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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