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于日前启动申报,并于4月19日前截止申报。
申报对象为,泉州市经省经信委、财政厅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文),该文件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公布的首批示范基地将于2018年12月有效期满。我市2015年获得认定的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等2家示范基地,本次可自愿重新申报。
泉州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获评的国家级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在省级及以上补助基础上,泉州市经信委将分别配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此前,泉州市已有四家企业获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包括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弘桥智谷(泉州)电商产业基地、领SHOW天地文化创意产业园。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洪家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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