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城市建筑物的有序融合,促进通信网络尤其是5G网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通信机房、屋面和地面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管线设施共6个部分,对建筑物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通信机房、通信间、电源配套、管线管网等技术指标和相关技术要求,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开通”,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要求。
《标准》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工程中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填补了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无标准可依的空白,规范了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和建设,为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率,促进我区5G网络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通信业务和信息互联需求,推动智慧楼宇、智慧城市发展创造了条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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