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诗月)今年,长春市人社局计划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万个,精准帮扶大学生创业500人,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这是26日,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7年,长春市人社局注重精准施策,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4.0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38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1%。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以上;工伤职工津贴、护理费和遗属补助标准平均提高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企业1.1万余户,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负2.4亿元。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7%。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78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256元;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人均涨幅134.97元/月;组织全市1.7万名公务员开展健康体检。
大力强化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通过“精准支付行动”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8.9亿元。驰而不息推进脱贫攻坚,大力开展窗口纪律作风整顿,出台30项惠民服务措施。
2018年,长春市人社局又为百姓准备了一个丰盛的“大礼包”。
全力推进就业创业。计划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稳中有降,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加大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滚动实施“暖流计划”,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梦想启航”工程,搭建长春市“政校企”联合体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计划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万个;精准帮扶大学生创业500人;为5000名来长、在长大学生提供优惠的“人才公寓”;培育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
继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划在1256元的基础上再提高240元左右,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发挥工伤保险基金调节作用。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最低增长幅度在3%以上;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最低增长幅度在4%以上。长春市人社局计划在部分建筑工地探索实行劳动监察“电子眼”,实时传输用工情况,实现制度完备、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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