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财政进一步完善全区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扩大资助范围,促进教育公平。一是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下达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5亿元,全区共有32.4万名学生受益;二是下达小学、初中、高中双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4亿元,全区有15.7万名学生受益;三是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7亿元,全区共有13.4万名学生受益;四是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1.9亿元,全区共有12.3万名学生受益。下达自治区中职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资金0.7亿元,共资助中职住宿生12.4万人。五是下达自治区普通高校资助经费6.8亿元,全区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和研究生14.3万人。
2018年我区将进一步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不断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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