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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修订相关办法, 解决小微企业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发布时间:2018/3/13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点击量:599

  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却遇到困难, 怎么办?今后,厦门市小微企业可以申请还贷应急资金解决燃眉之急。 记者了解到,近日, 厦门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并印发了《厦门市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为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提供了 “急救丸”。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3年。

  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应在厦门

  办法规定, 借用应急资金的小微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在厦门, 同时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 无严重不良信用(失信)记录, 且经过合作商业银行同意, 具备续贷的条件。 而还贷应急资金业务仅限于承认该资金管理办法, 且和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开展。 记者了解到, 目前, 厦门市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有建设银行、 邮储银行、 兴业银行、 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 厦门银行和厦门农商银行。

  还贷应急资金额度会有多少

  据了解, 为确保资金安全,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还贷应急资金专用账户, 实行封闭运行管理。 单笔还贷应急资金额度控制在承贷金融机构承诺续贷额度的 90%以内, 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单个企业当年累计使用还贷应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万元。

  资金使用时间一般不超15天

  为充分提高还贷应急资金的运转效率, 还贷资金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天, 确因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 30 天。 若规定工作日还不能完成续贷的相关手续, 合作银行应将转入的该笔还贷应急资金无条件退回还贷应急资金专用账户。

  骗取、 逾期不归还将受哪些惩罚?

  该办法还明确指出, 对于骗取、逾期不归还还贷应急资金的企业,应对其追缴还贷应急资金。 且该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享受还贷应急资金及市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涉嫌犯罪的, 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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