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定价谈判是指纳税人在与其关联企业进行有形财产的购销和租赁、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的提供、资金的融通等业务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关联交易所适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通过一系列的可比性分析和合理性审查,确认其符合公平成交原则和营业常规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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