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一般工作方案如下:整个评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评估前期准备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向产权持有者布置评估准备工作,并对产权持有者有关人员进行辅导,由产权持有者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评估人员协助产权持有者进行资产申报工作,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制定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二)现场清查核实和评定估算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产权持有者对企业情况、待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2.根据产权持有者申报的资产内容,评估人员到现场对固定资产进行勘查、分析 ,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及维修保养记录,了解资产使用者、建设者对该项资产使用、建设情况的反映; 3.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 4.查阅有关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 5.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6.对产权持有者的资产进行价值测算。 (三)资产评估汇总分析 根据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在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的情况下,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修改、校对与必要的调整和完善。经三级审核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四)提交报告 评估业务承诺: (一)我们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有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或者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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